2、坚持考试综合成绩与考察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公选考试成绩和考察量化成果相结合的办法,将其作为此次公选干部使用的依据。 3、坚持人岗相适与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人选的考察情况和班子建设需要综合考虑人选。 4、适当运用此次公选成果扩大选贤任能范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