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安化县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10月3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队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乡镇机关的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年限才能报考);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工作年限和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公告》相关要求,负责本单位选调考生的报名和资格的初审,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股 (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①《安化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佐证资料(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所报职位选调条件证明资料等);④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任。 2.资格复审 2021年11月12日各主管单位汇总报名信息,报县委组织部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各主管单位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两天通知考生领取到位。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方法计算。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3。报考人数低于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由选调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同一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选调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参照2021年公务员考试大纲。 (2)面试内容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自行拟定。 笔试、面试成绩在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网站即时予以公布。 4.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选调机关负责实施。选调机关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如有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5.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由选调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汇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转任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选调机关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要求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选调。 2.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严格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提供居民电子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电话咨询: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0737-7223023 附件1:2021年安化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安化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安化县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