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2017年竞争性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2 17:43     信息来源: 安化县委组织部     浏览数:

安化县2017年竞争性选拔乡镇副科级

领导职务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我县工作实际,县委决定面向全县竞争性选拔5名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严格依法办事、主动接受监督原则。

二、选拔的职位、职数 

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5名。

三、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热爱乡镇工作,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已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并兑现了相应工资待遇满3年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和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外);

2.现任乡镇站办所(不含县城南区、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以及各类医院、学校,下同)正职3年以上或现任乡镇站办所正职且任正副职时间合计5年以上;

3.在编(编制属县管)在岗4年以上(包含试用期);

4.197253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现实表现优秀,近三年(2014-2016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年限、工作年限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531日;年限要求均包含本数。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及时间。各乡镇党委书面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报名人选。县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52日—5512:00

2、报名资料要求。推荐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4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半身照片(含电子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任职文件和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中最新的工资审批表和近三年(2014-2016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以及《安化县2017年竞争性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报名登记表》《安化县2017年竞争性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组织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基本程序和步骤

按照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任职、备案等程序进行。

1.组织推荐。采取乡镇党委集体推荐的方式进行。先由各乡镇党委根据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调研摸底(在2016年县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被推荐为“狮子型”干部、优秀干部的优先推荐),并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再由乡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报名人选。人口超过十万以上的东坪镇、大福镇限推荐4名,其他乡镇限推荐3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的乡镇可以少推。

为确保选拔质量,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最少不得低于71),否则根据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相应核减选拔职位数。各乡镇党委必须严格审查,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人选如被发现不具备资格条件或造假,将视情节追究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人社、编制、纪委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

3.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综合科目一套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面试对象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后,各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竞争职位低于相应环节规定的比例,但仍为有效竞争时,均不进行递补;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则核减职位名额

5.考察。考察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数2:1的比例,从考试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同时,组织执法执纪部门单位开展联合审查。

    6.体检。体检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数1:1的比例,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从考试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从组织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综合考虑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8.任前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向社会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9.任职。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0.备案。将竞争性选拔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调任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化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解释,请随时关注《安化组织工作网》(http://zzb.anhua.gov.cn)或致电安化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咨询(0737-7231315)。

 

 

                        安化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1752

 

[打印] [收藏] [纠错] [关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