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8 09:12     信息来源: 县委编办     浏览数:744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安化县劳动保障大楼(县城南区)

法定代表人

林森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8

38.4

网上名称

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2年法人变更为林森。

一、基本情况 1、案件审理情况 2022年共立案73起,不予立案60起,审理73起,在规定时间结案率98.8%;通过调解结案的达45起,调解结案率达61.5%。 2、主要做法 一是转变观念将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工作始终。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工作的始终,力争调解结案,大大缩短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二是优化办案方式,开启绿色通道。对于群体性案件,开启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疑难重大案件研讨制度和会商制度。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人民法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搞好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口径,提升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二、存在不足 1、办案力量不够。而现在仲裁院总共才三人,组成合议庭需要四个人,每起案件审理都需要其他股室的同志来参与。 2、基层调解工作力量欠缺。基层人社服务中心退伍安置人员较多,人员更替也快,对基层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少,导致部分人员劳动法律水平不高,影响调解工作开展。 三、明年工作设想 1、坚持不懈地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区域性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切实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将基层调解组织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一如既往地提高仲裁员综合素质。要适应时代要求努力提升仲裁员办案水平,一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二是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努力打造忠诚、公正、廉洁和勤勉的仲裁员队伍。   3、立足年度绩效任务,努力做好仲裁办案工作。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确保仲裁案件及时结案,绩效任务全面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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