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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9 09:35     信息来源: 安化县统计局     浏览数: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维护良好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整治交通违法顽瘴痼疾,我队启用交通违法抓拍电子警察一批。现通告如下:


  一、违法抓拍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类别

违法抓拍地点

违法抓拍行为

安化县梅城镇南桥大道与省道322线交叉路口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6、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安化县马路镇蒋坪村国道536线311公里800米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安化县东坪镇学香路

1、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二、处罚办法

  对驾驶机动车在上述路段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电子抓拍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9月5日0时起执行。


  安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谌志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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